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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子江蓝芩口服液7支一盒装

扬子江蓝芩口服液7支一盒装

清热解毒利咽消肿咽痛咽干咽部灼热

原价
¥39.00
售价
35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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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提醒

使用前请认真阅读并理解药品注意事项;禁忌等内容;并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;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触及位置。

[药品名称] 通用名称:蓝芩口服液.

[成 份]板蓝根.黄苓、栀子.黄柏胖大海。辅料为蔗糖,苯甲酸钠.聚山梨酯80。

[性 状]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甜、微苦。

[功能主治]清热解毒,利咽消肿。用于急性咽炎.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.咽干.咽部灼热。

[规 格]每支装10毫升(相当于原药材21.2克)

[用法用量]口服,一次10毫升(1支).一日3次。

[不良反应]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,一般可自行缓解。

[禁忌]尚不明确。

[注意事项]

1.忌烟酒、辛辣,鱼腥食物。
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

3.孕妇慎用。糖尿病患者。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4.脾虚便溏及胃痛者慎用。

5.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,无汗.鼻流清涕者慎用。

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.
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[药物相互作用]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[贮藏]密封. 在贮藏期间允许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。

[包装]管制口服液瓶装。每盒7支。

[有效期]24个月

[执行标准]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Z10392006-2019Z

[批准文号]国药准宇22006379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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